鹽城工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5-19 23:37:33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本科學費收費標準依據蘇價費函[2013]83號、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等文件,其中:文科類專業5200元、理科類專業5500元、工科類專業58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中外合作專業22000元;嵌入式培養專業在原科類學費基礎上增收2000元/學年(幣種:人民幣)。詳見各省市(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校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和江蘇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各項政策,不斷完善“獎、貸、助、勤、補、減”為主要內容的學生資助工作體系,承諾決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通過全方位多舉措,促進了學生全面成長成才。詳細請聯系我校助學工作科,助學咨詢電話:0515-88298057。
第二十四條 信息發布渠道及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ycit.edu.cn或http://www.ycit.cn;
招生網址:http://zjb.ycit.cn或http://zjb.ycit.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15-88298060;
招生咨詢郵箱:zsk@ycit.edu.cn ;
招生監督電話:0515-88168329;
招生監督郵箱:jdjc@ycit.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網、鹽城工學院本科生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2021年5月1日起實施。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鹽城工學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鹽城工學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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