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華航天工業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05-19 17:01:14陽光高考
北華航天工業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北華航天工業學院
二、學校代碼:11629
三、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四、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五、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愛民東道133號
六、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北華航天工業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北華航天工業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七、學校基本情況
北華航天工業學院(原華北航天工業學院)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區,始建于1978年,先后隸屬于第八機械工業總局、第七機械工業部、航天工業部、航空航天工業部、航天工業總公司,1999年劃轉到河北省。目前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國家“十三五”應用型本科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建設單位、河北省本科高校轉型發展示范學校、黨建示范校、河北省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應用技術大學研究會會長單位、航天應用技術大學聯盟理事長單位。學校設有14個教學單位,本科招生專業50個。現有教職工近1000名,其中高級職稱教師380余名,博士、碩士學位教師7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2000余人。
八、招生計劃及錄取
1.學校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計劃為準,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編制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2.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
3.執行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省(市、自治區)對考生優惠照顧條件的規定。
4.學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比例要求。
5.非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進檔考生,專業安排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分數優先規則依次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所報專業不能錄取但本人同意調劑專業的考生,在未錄滿的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對所報專業不能錄取且本人不同意調劑專業志愿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6.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進檔考生,專業安排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分數優先規則依次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于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的省(市),對所報專業不能錄取但本人同意調劑專業的考生,在專業組內未錄滿的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對所報專業不能錄取且本人不同意調劑專業志愿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7.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省(市)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8.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9.產品設計、環境設計專業要求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級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錄取原則是:認可各省優惠加分政策(投檔和分專業均認可)及投檔規則,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要求。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各省綜合成績錄取(無綜合成績的省份按文化總成績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在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檔范圍內,按照高考文化總成績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專業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10.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要求考生需為所在省藝術類考生,分別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考試和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統考(聯考)或校考。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須達到所在省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山西省、貴州省、甘肅省考生須取得所在省統考(聯考)合格證,河北省考生須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證。錄取原則是:認可各省優惠加分政策(投檔和分專業均認可)及投檔規則,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要求。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合格(以高考體檢表為準)的情況下,以“分數優先”為錄取原則,按照高考文化總成績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專業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11.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工程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屬于教育部批準納入計劃內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錄取時只招收有志愿考生,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12.學生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