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9 16:42:43陽光高考
廊坊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基本信息
學校名稱:廊坊師范學院
學校代碼:10100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廊坊校區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愛民西道100號
空港校區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城東(原固安校區,位于北京大興新機場東南直線約5公里)
各專業入學報到校區請查閱我校招生網站。
二、招生范圍
2021年我校面向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陜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青海、新疆、廣東、寧夏、甘肅、上海、西藏等三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專業及人數見招生計劃表。
三、錄取原則
1.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考生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錄取條件,并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除運動訓練專業外其它專業根據實際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擇優錄取。
3.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4.學校承認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原則。
四、錄取辦法
1.對于實行“專業+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依據投檔成績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
2.對于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依據投檔成績錄取,同一專業組的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如有未滿額的專業(類),學校對不能滿足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根據投檔分數進行專業調劑錄取。
3.對于進檔的文史類、理工類考生(不包括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和內蒙古自治區),依據投檔成績錄取,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如有未滿額的專業(類),學校對不能滿足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根據投檔分數進行專業調劑錄取。
4.對于進檔的文史類、理工類內蒙古自治區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5.報考我校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及體育類(除運動訓練專業外)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且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文化錄取控制線以上,專業成績合格。錄取辦法是:
(1)河北省: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績較高者錄取,文化成績相同者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
(2)其他省份:承認生源所在省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績較高者錄取,文化成績相同者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
6.運動訓練招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生源所在省有關規定執行。所有高考加分項及分值不用于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錄取。運動訓練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照專業成績較高者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分數較高者錄取。
7.戲劇與影視文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和書法學專業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如果沒有統一的專業測試,則我校指定承認其他院校的專業測試成績),且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文化錄取控制線以上,專業成績合格。進檔考生錄取辦法是: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績較高者錄取,文化成績相同者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
8.英語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口語測試,且高考英語筆試成績本科應達到100分以上。
9.報考我校日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不受限制,但必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口語測試。
10.除英語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外,其它所有專業對外語語種不加限制,但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請小語種考生慎重報考。不確定男女生比例(除運動訓練專業外)。
11.學校不預留招生計劃。
12.公費師范生的招生按照河北省、廊坊市有關部門文件政策執行,錄取批次及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13.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所在省最終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