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9 10:14:25陽光高考
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貴州省招生委員會2021年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4152013818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棟青路3號
學校簡介:學院以舉辦高職教育為主體,同時開展中職教育和職前職后培訓,是一所以工程技術、信息技術、工藝美術、經濟管理、食品工程、旅游服務等專業為主的全日制綜合性公辦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現設有經濟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藝術設計系、機電工程系、輕工化工系、人文社科系、建筑工程系及基礎教學部、思政教學部、中職教學部、國際學院等七系三部一院。
學院現有高職招生專業30個,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4733人;有專兼職教師658名,其中校內教師374名,校內高級職稱教師占比為31.6%,具有碩士學位以上專任教師占比為41.5%,雙師素質教師占專任教師的80.2%,省級職教名師5名,優秀教師團隊3個。還有一支由來自行業、企業一線的技術人才、能工巧匠組成的兼職教師隊伍,為學院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機構: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組組長由學院書記、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副院長、教學副院長擔任,成員包括教務處長、招生就業辦主任、系主任和有關處室負責人組成,全面處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
第五條 監督機構:學院成立由紀檢監察室牽頭的紀檢領導小組,實行事前備案制,事前防控,招生監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監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1年貴州省高職(專科)高考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1年貴州省高職(專科)高考招生專業目錄。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一)學院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二)學院錄取的考生應填有我院志愿,按省招生考試院規定,依考生填報志愿順序錄取。專業調劑實行按自愿和成績排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所填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我院其他專業排位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三)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藝術類(美術)考生按各省(市區)規定錄取,文理兼收。我院認同各省(市區)組織的藝術類(美術)考試成績。
(五)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按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六)新生入學后經三個月復查期滿,方可取得正式學籍,進入教育部高職高專電子注冊網。
(七)外語考試語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