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9 10:10:24陽光高考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五條 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實行學校負責,。ㄊ、自治區)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和遠程網上錄取的方法。
第二十六條 按照各。ㄊ小⒆灾螀^)規定的錄取批次、分數線、投檔比例錄取新生。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梢圆挥枰凿浫”、“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
第二十八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達到各。ㄊ小⒆灾螀^)同批次最低控制線;將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分專業級差按文理科分別進行排隊,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先看進檔考生的第一專業,如果符合要求、該專業又未錄滿的話,則將其安排在他的第一專業。若不符合其第一專業要求或該專業已錄滿,則看是否滿足其第二個專業的要求,若符合則安排他進入第二專業。依此類推,若前面所有專業都未錄取,該生又填有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學校則根據專業缺額情況安排其他專業,若該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偡窒嗤那闆r下,按高考文化課實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課成績仍然相同,則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二十九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學生,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貴州籍少數民族考生。進校后,經一年內所學科目考核合格,結合學生預升本志愿填報情況及學校擬定的預升本招生專業和計劃確定其本科學習專業,并轉入普通類相關專業(不含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習。
第三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動畫、美術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音樂學、舞蹈表演、廣播電視編導,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的情況下,按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蝗舾呖嘉幕稒n成績仍然相同,則按高考文化課實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蝗粑幕n成績仍然相同,則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三十一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體育教育、休閑體育,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按綜合成績投檔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沒有計算綜合分的。ㄗ灾螀^、直轄市),則按該省有關規定投檔。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體育總分從高到低錄;若體育總分仍然相同,則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投檔成績仍然相同,則按高考文化課實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若文化課成績仍然相同,則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三十二條 對于高考綜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只招收符合所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錄取政策按所在省份的要求執行。
第三十三條 各專業錄取均無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少數民族預科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
第七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三十四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三十五條 獎助學措施: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獎學金、學校助學金、勤工助學等。
第八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三十六條 畢業頒證:凡具有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并獲得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十七條 特別說明: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正在辦理獨立學院轉設手續,擬轉設為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校名擬更改為貴陽人文科技學院),在學校轉設更名后入學的學生,畢業時將以轉設后的學校名稱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若復查發現不符合條件者或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和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三十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0851-88308990
學校地址:
1.花溪校區 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董家堰
2.大學城校區 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大學城
郵政編碼:550025
咨詢電話:0851-88308990/88308989
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851-88308989
電子郵箱:rwkjxy@yeah.net
學校網址:http://www.gzmdrw.cn
第四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如果教育部批準了學校的轉設,則按相關規定,以新的學校名稱進行招生。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由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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