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8 23:42:48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對外語無特別要求。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具體要求可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1、依據國家教育部新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3、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4、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予以錄取,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在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的文、理單科成績進行排序檢索,文科的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理科的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
5、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ㄗ灾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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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根據“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2、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分高的考生。
3、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優先級別: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cczjxy.com/
通訊地址:長春市綠園區軌道交通裝備產業開發區(長白公路與燒鍋大街交匯處)
聯系電話:13694307766
聯 系 人:王志敏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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