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農業科技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8 22:57:41陽光高考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師范生公費教育、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1、【吉林省教育基金優秀特困生扶助獎學金】獎勵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評選60名,實行等額評審。
2、【社會團體及企業獎助學金】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禾豐牧業集團、大北農集團等社會團體、企業和國際友人在我校設立多種專項獎助學金。
3、我校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特困生臨時補助等。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報到期間,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條 專業(類)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學校英語專業(本科)、應用英語專業(專科)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類)不限語種。
第十一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招生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二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1、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農業院校降分錄取”政策。
2、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或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3、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各招生錄取省份,各專業均按“專業清”原則錄取,“專業清”即“專業優先”,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
5、優先級別。各省級招辦投檔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據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高考原始分數錄取;當原始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先參考語文成績,若語文成績相同則參考數學成績,若語文和數學成績仍相同則參考外語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6、專業調劑。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如果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其它未錄滿專業;如果未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做退檔處理。
7、學校在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未錄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錄取到本校一志愿(含平行志愿)錄取后未滿額的專業。
8、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除遵循以上1、2、3、4、6、7條款外,對吉林省招生考試院投檔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據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綜合(先參考語文成績,若語文成績相同則參考數學成績,若語文和數學成績仍相同則參考外語成績,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仍相同則參考綜合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 幾點說明
1、凡考入我校下列本科專業(類)的考生:中藥學類、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動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動植物檢疫、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在左家校區就讀。
2、凡考入我校下列專科專業的考生:中藥學、畜牧獸醫、寵物養護與馴導,在左家校區就讀。
3、其他本科、專科專業的考生均在九站校區就讀。
4、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韓國慶南大學合作的本科教育項目,雙方共同制定培養方案,共同承擔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學及人才培養任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韓語等級考試合格,自第三年開始,可自愿申請赴韓國慶南大學學習,在韓國慶南大學完成規定課程的學習,成績合格,畢業時可同時獲得吉林農業科技學院與韓國慶南大學兩個學校學位證書。
5、動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韓國中部大學合作的本科教育項目,雙方共同制定培養方案,共同承擔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學及人才培養任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韓語等級考試合格,自第三年開始,可自愿申請赴韓國中部大學學習,在韓國中部大學完成規定課程的學習,成績合格,畢業時可同時獲得吉林農業科技學院與韓國中部大學兩個學校學位證書。
第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nk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翰林路77號
聯系電話:0432-63509600/63509032/63509034/63509058
第十六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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