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外國語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2)
2021-05-18 22:49:10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類)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俄語、日語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德語、德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收英語、德語語種考生;西班牙語、西班牙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收英語、西班牙語語種考生;法語專業招收英語、法語語種考生;日語(日韓英多語人才實驗班)、法語(法英西多語人才實驗班)、翻譯(同聲傳譯實驗班)專業和其他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漢語言文學(國際傳媒實驗班)專業因教學特點和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英語(英德雙語、英法雙語、英西班牙雙語、英日雙語、英韓雙語)中除英語外的小語種及小語種專業均為零起點培養。
第十條 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類)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英語(英德雙語)、英語(英法雙語)、英語(英西班牙雙語)、英語(英日雙語)、英語(英韓雙語)專業要求高考英語成績不低于105分;翻譯專業要求高考英語成績不低于105分,語文成績不低于100分;翻譯(同聲傳譯實驗班)專業要求高考英語成績不低于110分,語文成績不低于100分;日語(日韓英多語人才實驗班)、法語(法英西多語人才實驗班)專業要求高考英語成績不低于110分;漢語言文學(國際傳媒實驗班)專業要求外語成績不低于100分,語文成績不低于110分。英語(英韓雙語)、朝鮮語專業只招收非朝鮮族考生。
2.學校調檔比例執行各省(市、自治區)相關規定。
3.在安排專業(類)時,學校承認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照顧政策加分。
4.普通專業(類)錄取規則: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類)志愿順序確定錄取專業(類),各專業(類)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如所有專業(類)志愿都無法滿足,服從專業(類)調劑者,將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類);不服從專業(類)調劑者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培養相關具體要求的作退檔處理。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專業(類)優先,如專業(類)也一致,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綜合成績的先后順序,優先錄取各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
5.內蒙古自治區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類)志愿順序排隊”規則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學校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方案和有關辦法。
6.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凡有統考或聯考規定省份的考生,認可各省統考或聯考相關專業合格成績,無省統考或聯考省份,認可其他院校該專業校考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需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省控分數線。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情況下,統考或聯考省份考生,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無統考或聯考省份考生,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綜合成績的先后順序,優先錄取各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和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相加所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在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60%+統考成績×40%所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在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
7.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德語(中外合作辦學)、西班牙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取“3+1”培養模式,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8.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按工商管理類招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按旅游管理類招生;教育學、小學教育專業按教育學類招生;編輯出版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按新聞傳播學類招生。學生入學后實行寬口徑培養模式,在第二學期末或第三學期末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is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大街3658號
聯系電話:0431-84533585 84533588 84533589 84565054
聯系人:吉林外國語大學招生就業處
第十四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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