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8 06:40:15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 依據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有關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填報我院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所有投檔考生按實考分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錄取進第二個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學院將根據分數,從高到低隨機自動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院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進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擇優錄取;若無成績排序規則以及其他各省,依次比較數學、綜合、語文、外語。
第二十條 外語語種:學院開設英語、俄語課程。
第二十一條 學院為工科類院校,所有專業更適宜男生報考。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建議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報考以下專業:鐵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無色盲、色弱、口吃,身體凈高男生175厘米以上,女生163厘米以上。鐵道機車運用與維護、鐵道供電技術、鐵道信號自動控制、機電一體化技術、動車組檢修技術、鐵道車輛技術等交通運輸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專業由于工作性質原因該專業更適合男生就業,不建議女生報考。
第二十二條 學院與俄羅斯遠東國立交通大學合作舉辦高速鐵路施工與維護專業和鐵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該計劃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報考該專業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收費標準按照黑龍江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統一批文的標準執行。各專業學費均為6000元/年,住宿費6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
15000元/年。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文件精神,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校內助學金。學院和銀行合作為貧困大學生辦理助學貸款,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為部分貧困大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確保被我院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助力學生成長成才。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考生確認填報學院志愿后,可與學院招生就業處取得聯系,以便了解相關錄取信息。學院的招生政策、錄取結果等信息在學院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第二十九條 學院通訊地址: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哈爾濱市平房區哈南第二大道20號(郵政編碼:150066);招生咨詢電話:0451-51893230、51893286;招生網址:http://www.htxy.org.cn招生咨詢郵箱:htxyzhaoban@tom.com。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 4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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