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大學2021招生章程 (2)
2021-05-17 23:14:52陽光高考
第四章 經費管理與招生工作監督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經費來源于黑龍江大學行政事業經費撥款。
第二十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關于調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專業收費標準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收取學費。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學習標兵獎學金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優秀特困大學生獎學金、社會贊助獎助學金等;學校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在校期間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招生政策、方針、紀律,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于開學前2周寄出。
第二十四條 黑龍江大學招生信息網址為:http://zsb.hlju.edu.cn/, E-mail為:zsb@hlju.edu.cn,咨詢電話為:0451-86608661。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黑龍江大學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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