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
2021-05-17 22:41:49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條 錄取的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由于身體原因,對不適合其報考的專業,按規定進行合理的調整。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籍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新生學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
學 費:工科類專業5000元/年,文科類專業4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務專業8500元/年,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物聯網技術專業7000元/年。
住宿費:1000元/年·生
第十七條 凡被我院正式錄取,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成績合格者,由我院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八條 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在各省、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獎助學金、特困生幫扶等政策,詳見當年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內蒙古招生專刊、學院招生簡章、網站等。
第十九條 學院網址: www.btsvc.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472—2897332/2897223
傳真:0472—2897331
第二十條 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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