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7 22:24:48陽光高考
河套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河套學院
2.學校國標代碼:11631
3.學校校址: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雙河鎮
4.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
5.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6.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符合畢業要求的學生, 全日制專科畢業生頒發河套學院全日制專科畢業證,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頒發河套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證。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河套學院學士學位證。
二、組織機構及人員
1.學校設立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2.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
1.招生計劃:我校2021年擬在內蒙古、山西、河南、廣西、四川、貴州、新疆、江西、西藏等省區招生。實際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2.外語語種:報考英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入學后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3.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男女比例:各專業均沒有男女比例要求。
四、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學校招生工作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專業:對于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我校將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錄取。
3.提檔比例:在內蒙古自治區按1:1.2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在招生計
劃內錄取,在其他省市自治區按1:1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4.其他志愿:若出現第一志愿不滿的情況,我校可以錄取其它志愿
的考生。
5.報考普通文科(蒙授文科)、普通理科(蒙授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順序,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閱檔時,當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投檔分相同考生時,普通文科(蒙授文科)依次比較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成績;普通理科(蒙授理科)依次比較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6.報考體育類本科專業考生,文化課成績、體育專業成績須達到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的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報考體育類專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體育專業成績須達到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的高職(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報考體育類本、專科的考生,當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本科體育專業成績相同或專科文化課投檔分相同考生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7.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本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美術類(音樂類)統考成績須達到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的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自治區美術類(音樂類)統考成績×60%],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當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綜合成績相同考生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8. 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專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美術類(音樂類)統考成績須達到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的高職(專科)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上,按考生志愿,按文化課投檔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當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文化課投檔分相同考生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9.報考我校高職對口招生專業的本專科學生,按考生志愿順序,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如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投檔分相同考生時,依次比較高職專業課綜合、高職數學、高職語文、高職英語成績,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10.優惠加分政策及分數排序:根據教育部的最新相關規定執行,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和降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做法。依據政策加分后的分數排序確定錄取優先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