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
2021-05-17 20:06:52陽光高考
第十九條 我校與海南大學聯合申報的高職與普通本科“3+2”分段培養試點項目招生,執行海南省招生政策,招生條件為具有足球項目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證書的海南省高中學籍畢業生;通過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在體育類?品謹稻上統一擇優錄取本項目的考生;本項目學生在我校學習三年,完成?茖W習任務,取得海南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飘厴I證書;按照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完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招生試點項目轉段升學的有關規定,轉段學生應參加轉段考試,達到規定的合格分數線,方可轉段進入海南大學完成二年本科階段的學習;招生計劃根據足球項目發展需要申報,經省教育廳審批后實施。
第二十條 我院與其他中職學校合作的中高職“3+2”試點項目招生,按照《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職業教育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項目實施方案〉等六個方案的通知》(瓊職成教〔2014〕3號)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費、住宿費按學年收取,學費收費標準為:運動訓練5200元/年,社會體育5200元/年,休閑體育5200元/年,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5720元/年,體育保健與康復5200元/年,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5720/年;住宿費均為500元/年;教材費按學年實際使用情況收取。
以上收費以海南省物價局最終審批為準。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助學貸款等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提供資助,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設入學“綠色通道”,并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全力解決學生就讀期間經濟困難問題。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可通過各。ㄗ灾螀^、直轄市)高招辦向考生及社會發布的高考錄取信息渠道或者我校網站查詢。
第二十四條 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在學校報到截止之日前以書面報告及有關證明向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請假,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經考試合格準予畢業的,可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學校名稱為海南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參加相應專業的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者,頒發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生源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我校歷年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海南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報海南省教育廳批準公布,由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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