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17 19:26:29陽光高考
第十三條 特殊類型專業招生錄取
1.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志愿男生。
2.藏醫學、藏藥學專業只招收民族語言(藏語)考生;學校公共外語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3. 國家貧困專項計劃、地方貧困專項計劃及青海省扶貧專項計劃報考條件以省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4.各招生專業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當地省(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進行錄取;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必須達到兩科B(含)以上,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取,若分數相同,依次按AA、A+B、AB+等級順序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進校經過一年至兩年基礎平臺課程學習后,將結合學生在校學習成績及志愿,按照各院系大類分流辦法,在大類所涵蓋的專業內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六條 新生報到及復查
1.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時入學,根據要求到指定學院報到。對未經學校批準,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截止日期2周內未到校報到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按照《青海大學關于建立健全學生學籍學歷管理長效機制的實施辦法》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的,學校將視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
1.現行收費標準為普通本科:理工類專業4500-4800元/年;農牧類專業3600元/年;醫學類專業4000-5200元/年;經管類專業4100元/年。
2.住宿費標準: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收費按《關于青海大學等高校學生公寓收費有關事宜的復函》【青發改函[2012]379號】的審批標準執行,根據所住房型,600元-1200元/生·年不等。
注:第一學年按國家核定的標準預收學費,學生入學后根據《青海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分年度進行核算,應收的費用多退少補。
第十八條 獎貸(助)學金及就業: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仍有困難的同學,學校將采取國家助學獎、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社會捐助等多項有效措施,幫助其完成學業,決不讓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聯系方式:青海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 話:(0971)5310697
傳 真:(0971)5310697
郵政編碼:810016
E-mail:zsb@qhu.edu.cn
網 址:http://www.qhu.edu.cn
通訊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寧大路251號青海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注:本章程內容最終以陽光高考平臺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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