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
2021-05-12 22:43:25陽光高校
(五)藝術類錄取原則:
1.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使用山西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數字媒體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使用山西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300×100×70%+文化成績÷750×100×30%。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山西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山西省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5.舞蹈編導專業使用山西省舞蹈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6.音樂表演專業使用山西省音樂類統考成績,對于進檔考生,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表演專業(器樂)按器樂各行當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7.表演專業使用山西省表演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0.5+專業成績×0.5。
8.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使用山西省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0.4+專業成績×0.6。
9.同分藝術考生按以下辦法排序錄取:
(1)按文化成績錄取的專業,對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
(2)按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對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績、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
(3)按綜合成績錄取的專業,對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文化成績總分依次從高到低排序;如果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再按文化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文化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為:①語文;②數學;③外語。
(六)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七)各專業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八)考生外語語種不受限制,但入校后僅提供英語教學。
(九)我院同意并執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十)專升本、對口升學招生嚴格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相關錄取辦法執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對政審和體檢合格、錄取總成績達到我院投檔線的考生,根據考生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十一)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的有關要求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陸我院招生網查詢。
(十二)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姓名:牛三平,職務:院長。
第八條 學生獎、助政策
(一)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對于家庭貧困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對于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學院成立山西工商學院教育基金會,對家庭貧困的新生根據其實際情況予以部分或全額學費的資助。
第九條 學費標準
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晉價費字〔2015〕205號文件)批準的學費標準收費。
第十條 學歷、學位證書
(一)學生學業期滿,修完全部教學課程,成績合格,經審核準予畢業,頒發“山西工商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二)應屆本科畢業生如符合學院有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一條 其它
(一)新生在入學報到時,學院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學生在入校后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
第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區塢城南路99號
郵 編:030006
網 址:www.sxtbu.net
電子信箱: sxgszsb@126.com
咨詢電話:0351-7965790/7965792/7965795
傳 真:0351-2531099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山西工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山西工商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