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2 22:43:25陽光高校
山西工商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為做好學院2021年招生工作,堅持依法治招,切實維護學校及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西工商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山西工商學院
(二)學院代碼:13691
(三)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南路99號
(四)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五)辦學層次:本科
(六)辦學性質:民辦
(七)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 體檢要求
(一)報考我院的考生身體要求嚴格按照《普通高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二)報考酒店管理本科專業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勻稱、肢體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視力正常。
(三)報考學前教育專業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勻稱、肢體無殘疾,無斜視,無色盲、色弱,無紋身,面部及身體暴露部分無明顯疤痕,聽力正常。
第六條 招生計劃
(一)在國家及地方政策指導下根據學校辦學條件、人才培養等實際情況確定年度招生規模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以及學校往年計劃執行情況等因素編報分省計劃,報各省級招生計劃管理部門核準后向社會公布。
(三)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原則: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七條 錄取
(一)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投檔比例:按照各省(區、市)招生文件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
(三)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政策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四)對于進檔考生專業安排:
1.我院對進檔考生按其專業志愿確定專業。根據“考生之間,分數優先;考生志愿,遵循順序”的錄取原則,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審錄,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文史類①語文②數學③文科綜合;理工類①數學②語文③理科綜合。
2.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
3.江蘇省進檔考生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要求須達到雙C,錄取按“先分數后等級”方式進行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排序,投檔分數和選測科目等級均相同時,按江蘇省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
4.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