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12 22:35:11陽光高校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九條 山西工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二十條 山西工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志愿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二十一條 山西工學院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模式與原則接收檔案。
第二十二條 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
第二十三條 普通高考文史、理工類及高考綜合改革進檔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遵循志愿,按分數優先擇優錄取。進檔考生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在同分排序規則不明確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語文、外語。對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擋,錄取時承認加分。
第二十四條 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如服從專業調劑,不退檔。
第二十五條 藝術類考生依據文化課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藝術類考生總分相同時,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照語文、英語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二十六條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八條 對口本科和專升本錄取辦法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采礦工程專業只招男生。
第三十條 建筑學專業入學后要求加試美術,成績不合格者根據考生高考成績與考生志愿調劑到相應專業。
第三十一條 學院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學院不開設少數民族語言教學。
第三十二條 凡色弱、色盲的考生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限報專業執行。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考生不要報考建筑學、工業設計以及藝術類專業,以免無法正常學習。
第六章 證書頒發
第三十三條 學生畢業時, 符合山西工學院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 頒發山西工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工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收 費
第三十四條 學費標準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執行,住宿費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批準收費標準執行。
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五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學生入學后,學校要統一進行體檢,對在高考報名體檢時弄虛作假者將作退學處理。
第三十六條 按照山西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入校時未取得專科畢業證不具有入學資格。
第三十七條 學院實行按照國家資助體系要求建立各項資助措施。我院為在校學生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學院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三十八條 山西工學院錄取的所有本科學生,均可到山西工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網址http://www.xdkj.tyut.edu.cn/2016/zhaos.asp,聯系電話:0351—6010618,6018055電子郵件:xdkjzhaosheng@163.com。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山西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山西工學院
2021年5月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