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考試招生章程(2)
2021-05-11 17:28:16陽光高考
六、監督措施、申訴和申訴辦法
(一)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監督我院招生工作。書記、院長任組長,下設招生辦公室。
(二)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院信譽。
(三)學院招生工作在院紀委的監督下進行,確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四)申訴電話:0594-7659335
七、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一)錄取結果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由有關省級招生部門統一公布為準。
(二)我院在招生結束后,及時寄發錄取通知書及入學須知,錄取通知書實施校長簽發制。
八、入學及畢業
(一)新生憑我院寄發的錄取通知書和高考準考證報到入學,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健康進行復查,凡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籍。
(二)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三)我院積極采取獎、助、補、緩、貸等措施幫助特困生學習,詳見學院官方網站。(學生資助中心:0594-7659339)
九、附則
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十、聯系方式
了解我院招生資訊,可登錄我院網站查詢,或撥打我院招生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594-8166999
咨詢Q Q: 2393308361
微信公眾號:mzwzsb
學院網址:http://zs.mzwu.edu.cn
電子郵箱:mzwzsb@163.com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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