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2021招生章程
2021-05-10 17:04:37陽光高考
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2021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院招生、社會監督”的模式,在教育主管部門、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進行工作。
第三條 學院性質及概況
1.學院全稱: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
2.學院代碼:14131
3.學院是經甘肅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4.辦學地點:甘肅省嘉峪關市體育大道2222號(東湖校區)、甘肅省嘉峪關市五一南路3號(蘭新校區)
5.招生形式:五年一貫制(中高職一體化聯合培養)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普通高考(包括中職生高考招生)錄取三種形式。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社會需求和甘肅省教育廳規定的招生規模制定當年招生計劃,分類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報甘肅省教育廳審批。
第八條 經國家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核準下達的招生計劃,由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同時學院也通過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普通高考(包括中職對口升學考試)錄取:
1.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專業錄取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考生在所報專業錄滿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 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按當年省教育廳、省考試院審核通過的綜合評價招生方案執行,按照考生學業水平成績,按計劃由高分到低分錄取。五年一貫制招生按省教育廳當年關于中高職一體化培養的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學院在錄取中執行省教育廳、省考試院每年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二條 學院專業(類)錄取男女生比例、個別專業對身體的要求、語種要求等情況按當年招生簡章要求執行。
第十三條 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四條 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廳規定要求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院官方網站查詢。
第十五條 招生咨詢方式有:
招生辦電話:(0937) 6283142 5971200
學院網址:http://www.gsgtzy.cn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條 被錄取的考生,經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學院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七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對未辦理請假手續而逾期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綜合評價、五年一貫制錄取的學生,報到入學時須按當年招生方案要求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入學3月內,按照學院規定進行思想政治、身體狀況等方面的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費收費標準、住宿費收費標準按(嘉發改物價發〔2018〕14號)文件執行。
第十九條 品學兼優的學生通過評選可享受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另外設有學院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由本人或家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支付學費、住宿費,貸款政策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畢業生符合畢業條件的由學院發放國家注冊的全日制統招高職(專科)畢業證。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是我院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辦法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文件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 學院招生宣傳工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校內其他單位組織的招生宣傳須經招生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未經招生辦公室批準,私自宣傳導致的招生問題,后果由宣傳單位自負。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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