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3)
2021-05-10 16:29:04陽光高考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酒泉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招生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在各省(自治區)官方媒體發布和學校官方網站公布。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四條 符合各省(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所在省(自治區)有招生計劃的考生,可報考酒泉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考生通過網上填報志愿,學校分省(自治區)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尊重志愿。
第十七條 第一志愿未錄滿專業,錄取征集志愿考生,無級差要求。
第十八條 對不能滿足其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考生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照顧條件,加分或減分投檔的,我校均予以認可。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第七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按照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我省高等中職院校收費問題的通知》(甘發改收費 [2016]1133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900元。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學生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評審,獲得以上獎(助)學金。家庭貧困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十四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制度,積極協助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安排勤工助學崗位、籌集社會捐助和合作企業獎、助學等方式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本校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它費用。
第九章 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電話:0937—2689631,2688169;
傳真:0937—2688162;
網址:http://www.jqzy.edu.cn;
微信平臺:搜索公眾號“jqzygw”加關注;
電子信箱:jqddjwc@sina.com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及解釋權屬酒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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