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藏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考試
2021-04-30 10:41:15網絡整理
考試
(一)考試內容
1.我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其中3指語文(漢語和藏語文)、數學(分文理科)、外語,文科綜合指政治、歷史、地理的綜合,理科綜合指物理、化學、生物的綜合。
2.語文、數學、外語、漢語、藏語文各科試卷滿分為150分。凡使用漢語試卷的考生必須考藏語文,其漢語和藏語文成績分別按50%計入總分,作為語文成績。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卷滿分為300分,總分750分。
3.3+文科綜合簡稱文史類,3+理科綜合簡稱理工類。每個考生必須從文史類和理工類中選擇一類填報,不得兼報兩個科類。報考科類一經填報,一律不得更改。
4.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5.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試題由我區自主命制,各地(市)招生辦組織測試。
6.除外語和藏語文外,其他各科一律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7.考生的考試文具由自治區招生辦統一提供。
(二)考試時間
全國統考于6月7日開始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7日9:00至11:30語文(漢語);15:00至17:00數學。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6月9日9:00至11:30藏語文。
普通高考外語聽力測試安排在6月8日外語筆試開始前進行。普通高考英語口試于6月10日舉行。
(三)命題
我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藏語文試題由國家授權我區自主命制,其他科目由國家統一命題。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及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
(四)評卷
考生高考答卷的評閱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答卷的評閱由各高校組織。高考各類考試(含全國統考、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各科答卷評閱均采取計算機網上評閱方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和有關高校將嚴格按照網上評卷工作要求,加強評卷管理,確保評卷過程安全、結果準確。
(五)藝體類加試和空軍招飛
1.報考藝術、體育類的考生,可在文理科類中任選一類參加考試,并須參加專業加試。
2.藝術專業加試按《關于做好2021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的通知》(藏招委辦〔2020〕27號)規定執行。體育專業加試具體組織辦法另行通知。
3.空軍招飛按《關于做好西藏自治區2021年度招收空軍飛行學員工作的通知》(藏教廳〔2021〕55號)執行。
(六)面試
特殊院校或專業招生需要面試的,須報自治區招生辦核準,并向社會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工作由招生院校或招生院校委托的行業部門負責組織進行,面試工作須在招生錄取開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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