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高考)工作:考試
2021-04-23 15:19:46網絡整理
考試
我省夏季高考實行“3+3”考試模式,包括國家統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含筆試和聽力)等3科,以及考生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科中選報的3科。國家統一高考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成績組成,總成績為750分,3科統一高考科目原始分數滿分均為150分;考生自主選擇的3科等級考試科目原始分數滿分均為100分,轉換為等級分計入總成績,各科等級分滿分均為100分。
(一)國家統一高考。
國家統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語文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數學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外語(筆試)考試時間為100分鐘。外語(聽力)考試安排在1月8日上午,連續組織兩次,每次考試時長約20分鐘,考試成績取兩次中的高分計入外語科目成績。
國家統一高考時間安排表
(三)國家統一高考試題(含副題)、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為絕密級。評分參考啟用前為絕密級,自啟用時降為秘密級,保密期限為5年。評卷過程中制定的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試題(含副題)、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為機密級。評分參考啟用前為機密級,自啟用時解密,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評卷過程中制定的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考生作答后的答題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掃描后的考生答題卡(紙質)保存期為考試成績公布后6個月,期間按工作秘密事項管理,僅限工作使用。
(四)考點應設在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增設考點,須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批準。所有考點均需達到標準化考點的要求。考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另文下達。
(五)報考外語或有外語口試要求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口試內容與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口試成績須于7月5日前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六)各市要加強考試管理,認真選派和培訓監考工作人員,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采取得力措施,嚴防高科技作弊,堅決杜絕群體性舞弊行為。對考試中發現的違紀舞弊案件,各市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考試期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向各考區(考點)派遣統考檢查組,監督檢查考試組織情況,對因管理不善或監考人員不負責任造成考場紀律松懈、出現作弊行為的考區、考點,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下一年度考點設立的資格。
(七)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要求,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八)高考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納入各市疫情防控工作總體安排,由當地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統籌組織實施。各市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考組織實施工作,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完善考試防疫制度建設,備齊備足防疫物資,做好各環節工作場所的全面消殺,組織疫情防控模擬演練,有序組織考試全流程工作,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國家統一高考試題(含副題)、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為絕密級。評分參考啟用前為絕密級,自啟用時降為秘密級,保密期限為5年。評卷過程中制定的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試題(含副題)、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為機密級。評分參考啟用前為機密級,自啟用時解密,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評卷過程中制定的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考生作答后的答題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掃描后的考生答題卡(紙質)保存期為考試成績公布后6個月,期間按工作秘密事項管理,僅限工作使用。
(四)考點應設在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增設考點,須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批準。所有考點均需達到標準化考點的要求。考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另文下達。
(五)報考外語或有外語口試要求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口試內容與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口試成績須于7月5日前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六)各市要加強考試管理,認真選派和培訓監考工作人員,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采取得力措施,嚴防高科技作弊,堅決杜絕群體性舞弊行為。對考試中發現的違紀舞弊案件,各市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考試期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向各考區(考點)派遣統考檢查組,監督檢查考試組織情況,對因管理不善或監考人員不負責任造成考場紀律松懈、出現作弊行為的考區、考點,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下一年度考點設立的資格。
(七)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要求,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八)高考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納入各市疫情防控工作總體安排,由當地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統籌組織實施。各市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考組織實施工作,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完善考試防疫制度建設,備齊備足防疫物資,做好各環節工作場所的全面消殺,組織疫情防控模擬演練,有序組織考試全流程工作,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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