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20 20:43:06西北大學
四、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起止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5日,報名網址為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考生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報名信息。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申請材料不完整均視為無效申請。
2.報名材料:
以下所有申請材料均須掃描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材料,紙質材料由考生本人留存備查。
①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打印的《西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掃描件(申請表由系統自動生成,確認志愿并下載打印后,需考生本人及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在“上傳申請表”位置上傳,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掃描件,申請表上條形碼應為最終提交版本);
②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正反面,在“附加材料”位置上傳);
③西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中學確認表(見附件1,考生及中學填寫完成并簽字、蓋章掃描后,在“附加材料”位置上傳);
④高中期間參加的社會活動及獲獎記錄原件掃描件(如無社會活動及獲獎記錄等,可不提供,在“綜合信息”位置上傳)。
以上除第④項外,均為必須提供的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完整、清晰,上傳申請材料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審核的,責任自負。考生個人和中學對上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審核及入學資格審查過程中,一旦發現并查實所提交材料有作假情況,一律取消資格。
五、審核程序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后,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進行綜合審核來直接確定合格考生名單。我校不再單獨組織考核。
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等進行集中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考生即獲得我校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可在2021年6月初自行查詢,不再另發書面通知。
六、錄取原則
1.凡獲得西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同科類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當地省級招辦劃定的一本線相應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2.考生須認真閱讀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關于高校專項招生志愿填報的方法,符合所在省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條件。考生應在我校公布的本省(區、市)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在生源所在省規定的批次填報我校,方可享受相應錄取優惠政策,未按照所在省要求進行填報導致不能投檔的,責任考生自負。我校只錄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體檢合格且達到西北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錄取條件。
3.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合格考生人數和生源情況,確定高校專項計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時,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分配專業(具體詳見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我校可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七、監督機制
1.學校將嚴格按照“程序公開、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工作。
2.學校對入選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按時進行公示。
3.中學應嚴格把關,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學和班級詳盡公示相關考生名單及材料,做到信息公開、透明。
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選拔程序、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9-88308129。
5.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經查實后,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八、其他
1.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在江蘇省錄取時,錄取規則參照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和江蘇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考生填報相關專業(類)時,應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避免因身體條件不適合而影響被相關專業錄取。
3.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國家規定外的費用。
4.西北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5.經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根據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給予經濟補助。
6.“西北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zsb.nwu.edu.cn/)”為我校官方的本科招生信息發布渠道,我校相關招生信息均將通過此網站向社會發布,請考生、家長及時關注。
九、聯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長安區郭杜教育科技產業區學府大道1號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127
咨詢電話:029-88302211
E-mail:zsb@nw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zsb.nwu.edu.cn/
本簡章解釋權歸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簡章內容若與教育部2021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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