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20 20:31:36湖南省教育廳
五、錄取原則及優惠政策
(一)經學校審核確定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合格范圍考生且按照高考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指定的志愿欄填報貴州大學志愿者,其高考總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原則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下統稱一本線),本科只設一個錄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分數不低于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本類型計劃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學校將根據已公布的分省計劃,按照高考成績以“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二)錄取考生可在貴州大學投放其所在省份的普通本科同科類招生專業中任選。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只能選擇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
(三)若考生填報的專業為今年實行大類招生改革的專業,錄取時只能按相應專業所屬的專業大類錄取,入學后先按大類進行培養,一年后進行專業分流。
(四)在專業安排時均不含體育、藝術類特殊專業。
(五)分省計劃安排以學校招生網公布的學校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科類計劃為準。未按照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六、監督檢查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考試及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原則,做到報考條件明確化,工作程序規范化,選拔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平化。
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3、考生所在中學及考生本人應遵循“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材料準備,提交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學校將在考生錄取和新生報到環節開展考生資格核查,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學生的錄取資格,并按照《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要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監督舉報電話:0851-88292118。
七、本簡章解釋權由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
咨詢電話:0851-88292075
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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