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20 11:10:10吉林大學
六、錄取原則
1.入選資格考生的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所在省(區、市)公布的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劃定分數線為準),按照招生計劃擇優錄取。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適當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吉林大學本科招生體檢要求》。
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
七、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431-85168305 傳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
八、監督申述機制
1.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范程序,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郵箱:jjcc@jlu.edu.cn。
2.我校及時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向社會公布吉林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并報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有關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進行審核工作,及時將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4.我校將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的新生嚴格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九、簡章解釋權
本簡章由吉林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
附表 吉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
序號 | 專業名稱 | 科類 |
1 | 哲學 | 文科 |
2 | 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勞動與社會保障) | 文科 |
3 | 歷史學 | 文科 |
4 | 俄語 | 文科 |
5 | 朝鮮語 | 文科 |
6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理 |
7 | 農林經濟管理 | 理科 |
8 | 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 理科 |
9 | 材料物理 | 理科 |
10 | 地質類(含地質學、資源勘查工程、土地資源管理) | 理科 |
11 | 勘查技術與工程(含勘查技術與工程、地理信息科學、地球物理學、測繪工程) | 理科 |
12 | 土木類(含土木工程、地質工程) | 理科 |
13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 | 理科 |
14 | 藥學 | 理科 |
15 | 護理學 | 理科 |
16 | 康復治療學 | 理科 |
17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 | 理科 |
18 | 植物生產類(含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農業資源與環境) | 理科 |
19 | 動物科學 | 理科 |
20 | 動物醫學(五年) | 理科 |
注:俄語、朝鮮語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均為零起點培養。如遇院系專業調整,則以學校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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