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科技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2)
2021-04-16 20:43:25網絡整理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實際考分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確定的高水平藝術團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請見下表),同時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我校2021年相應專業(類)對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方可被我校錄取。
(二)認定標準:
學校組織專家對提交的視頻進行評分。按照藝術特長各專業項目,專家考核評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予以認定,同時考核成績須達到80分及以上。
(三)調劑原則:
如符合認定條件的考生人數少于項目擬簽約人數,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類別或項目間的名額調劑。首先同類專業按照專業排序依次調劑,如不符合條件再進行跨類按照專業排序調劑。(調劑順序參照招考類別表)
(四)我校將按照相關規定對高水平藝術團候選人資格認定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生效。
七、注意事項
(一)請嚴格按照簡章及附件的各項要求進行報名、郵寄材料及專業測試。
(二)考生參加考試期間各項費用自理。
咨詢電話:(010)62330040(團委)、 62325294(招辦)
咨詢時間: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8日,3月8日至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八、監督機制
(一)學校在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由學校紀檢部門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二)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嚴禁與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
(三)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申請。對在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認定資格,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同時,將上報我校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相應處理;已經通過高考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報到入學后,學校將對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進行復測。對于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注冊,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五)高水平藝術團學生在校期間須接受所在院系和藝術團雙重管理,既要按本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專業學習任務,也要認真履行參加排練和演出的義務,遵守學生藝術團各項規定。
九、附則
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藝術團的有關規定均適用于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及團委。
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共青團北京科技大學委員會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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