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07 15:13:39中山大學
四、培養方案
(一)本碩博有效銜接培養方案
我校針對強基計劃學生采用專屬人才培養模式。專門制定強基計劃本科、碩士、博士有效銜接的培養方案。在課程上,設計“科學性、完備性、競爭性”的課程體系,建設強基計劃學生專屬課程模塊,開設面向學科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的前沿課程和具有高階性、創新性和挑戰度的專業課程;打通課程修讀的知識體系,強基計劃學生在修讀完本科規定課程的基礎上,可在導師指導下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在科研上,設立強基計劃學生專屬科研項目,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增大研究型學習項目和實踐技能訓練項目的比例,實現科研訓練100%,強化學生科研和實踐創新能力;學生將跟隨導師組,定期解讀國家戰略需求、研讀重大科研專項指南、參加學術會議,了解國際學術前沿動態,了解國家戰略需求,了解關鍵技術難題,將個人發展與國家需求緊密結合。
(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辦法
強基計劃實行年度考核及動態進出機制。每學年結束后根據學生課程成績、科研訓練表現等方面綜合考核進行動態管理,本科階段分流與考核淘汰的學生轉入普通本科專業培養。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且學業成績優秀的普通錄取本科生可選拔補入強基計劃。
(三)專屬發展通道
強基計劃學生單獨編班,在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公派留學,獎學金評審等方面,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支持強基計劃學生。配備資深導師團隊,創造濃厚學術氛圍,加強對強基班學生的思想引領、價值引領和學術引領,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學校各類重點實驗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實驗條件向強基計劃學生開放。學校依托粵港澳大灣區,集結全球優質資源,深化與世界頂尖大學和科學中心的戰略合作,形成有利于強基計劃人才培養的優厚環境,打造英才培養高地,提升強基計劃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家國情懷。
具體詳見各專業培養方案(http://admission.sysu.edu.cn)。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于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對于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我校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四)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成立強基計劃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我校強基計劃的有關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強基計劃考試招生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中山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275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傳真:020-84111598
電子郵箱:adado@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學監察處檢舉控告:020-84115582,prsdnjjh@mail.sys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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