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06 17:46:33華東師范大學
四、培養方案
學校匯聚校內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在品格養成、課程學習、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學分制和學業支持系統等方面多措并舉,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
1、小班制教學和導師制。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優秀教師擔任導師。
2、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制。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趣志向、學業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原則上在符合強基計劃及其他有關規定下分流至同專業普通班或相近專業,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政策。空缺名額由表現優異的其他學生補入。
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后原則上不得轉到相關學科之外的專業就讀。
3、高質量國際交流。設立專項經費選派“強基計劃”學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國際化能力。
4、本碩博銜接培養。實施學分制和開放的選課制度,在第3-4學年,學生可以提早選修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學校鼓勵“強基計劃”學生深造,經學生申請、學校考核通過者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并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學校系統考慮本碩博不同階段的學術訓練,以進階式學術訓練推動“強基計劃”學生接受系統的研究方法訓練和基于真實問題的課題研究,堅定學術志趣。
“強基計劃”學生可依據個人興趣和志向申請制定個性化培養方案。
5、過程性支撐。學校以“強基計劃”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示范和引領,帶動整體人才培養模式的變革。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或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后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五)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或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六、咨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
郵編:200062
招生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傳真:021-62601671
電子郵箱:zsb@ecnu.edu.cn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www.zsb.ecnu.edu.cn
七、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八、本簡章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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