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06 09:05:33蘭州大學
四、培養方案
我校為強基計劃學生制定本碩博銜接貫通的培養模式,開放重點研究基地及科研平臺,實行專門的海外交流方案,建立成長檔案,跟蹤培養發展情況。
強基計劃實行小班化和導師制,學生優先享有參與科學研究項目的機會,享有專門的基本全覆蓋的免試攻讀研究生政策,享有更多出國交流的機會,享有更高比例的獎學金評定政策。強基計劃學生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后,優先享有被推薦參加留學基金委中外聯合培養,給予參加國際會議資助的機會。
我校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階段性考核,根據學生學業表現情況進行動態進出調整。
具體培養方案詳見各學院網站。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按照教育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由相關單位或部門負責提供。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對涉及違法的,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轉專業,對確需調整專業的,須經過學校審核同意,且僅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學生在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范圍之內調整。
(四)凡參加選拔測試的考生,由考生自行承擔交通、食宿等費用和個人安全責任。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的工作,不舉辦且不參加任何形式的應試培訓活動。
(六)因受疫情影響,學校考核辦法和錄取辦法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具體安排屆時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學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將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學校對考核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三)學校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和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四)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接受考生和家長的監督、投訴。
七、聯系方式
(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
電話:0931-8912116、0931-5196678。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網址:http://zsb.lzu.edu.cn
E-mail:zsb@lzu.edu.cn
(二)紀檢監察部門
電話:0931-8912159
網址:http://jiwei.lzu.edu.cn
E-mail:jwjc@lzu.edu.cn
(三)其他相關網站
蘭州大學主頁:http://www.lz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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