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06 08:50:21西安交通大學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測試成績÷測試滿分×15%)×100(其中測試成績為西安交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2.擬錄取名單確認。對于第一類考生,學校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參考體育測試結果和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擬錄取。
3.專業確定規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專業。分數相同時,依次按考核測試成績、考核筆試成績、高考成績等優先順序確定。
4.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五、培養方案及退出補選機制
堅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秉承“起點高、基礎厚、要求嚴、重實踐”的辦學特色,采取“夯實基礎、國際視野、尊重個性、跨界融合”培養模式,匯聚最優秀的師資培養更優秀的人才,加強科教協同育人,制定科學合理的退出補選機制,培養富有社會責任感、具有國際視野和競爭力、能在基礎學科和國家重大戰略領域中發揮引領作用的拔尖創新人才。
1.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瞄準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制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及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秉承學校基礎厚的培養特色,以學校強大的工科優勢(西安交大工程學入選ESI排名前1?)牽引數理化生及哲學等基礎學科人才培養,構建基礎扎實、專業前沿、知行合一、思維創新的強基計劃培養體系。
2.匯聚最優秀的師資培養更優秀的人才。選聘院士等國家級領軍人才,聘請校內外知名教授,組建高水平教學團隊為強基計劃學生授課。實行雙導師制,聘任國內外學術大師、行業精英指導學生人生成長、學業發展和科研訓練,助力學生成長與科研創新同步發展。
3.科教協同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強基計劃學生全面進入國家和省部級重點科研平臺,培養學生以學促研、以研促學的意識和能力。加強科研反哺教學,將科研成果融入課堂教學、實驗實踐教學,將研究成果轉化為自主創新的實驗儀器、實驗項目、教學案例。
4.采取“夯實基礎、國際視野、尊重個性、跨界融合”的培養模式。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規律,夯實拔尖人才成長的數理化生等自然科學和哲學等人文社會科學基礎,培養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科學的方法論。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牽引,面向基礎研究領域國際前沿,打造文理滲透、理工結合、專業交叉、課程融合的強基計劃培養方案,推動本科生進入國家級科研平臺,在研究生導師指導下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養的長線規劃,實現學術研究、創新能力培養的有機銜接。尊重學生個性,一人一策,實施小班制、導師制、國際化、學分制的個性化教學改革,為學生提供上不封頂的成長空間。
5.實施過程跟蹤、成效評價的退出補選機制。實施強基計劃榮譽學生資格管理制度,建立強基計劃內流轉和退出補選機制,激發學生學習興趣,鼓勵學生不斷挑戰自我、“跳起來摘桃子”。制定科學合理的退出補選機制,每學年對強基計劃學生學業、思想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未達到要求的學生,將退出強基計劃并轉入相同專業普通班,同時選拔相同數量的優秀學生進入強基計劃的相應專業。被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西安交大強基計劃各專業的培養方案詳見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網。
六、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4月10日—30日。
2.考核資格名單及選拔標準公示:6月27日前。
3.考核時間:7月1日—2日,進行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考核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請關注西安交大本科招生網發布的《西安交通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考核指南》。
4.錄取標準公示:7月5日前。
七、其他說明
1.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西安交大;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2.對于報名材料、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西安交大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已經入學的按照教育部和西安交大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將撤銷其學位,并注銷其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西安交大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力。
3.選拔考核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西安交大提出申請,西安交大酌情提供部分路費和住宿補貼。
4.西安交大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后續各批次志愿錄取。
5.西安交大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與強基計劃有關的任何考試招生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或非營利性培訓活動。
6.西安交大強基計劃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八、監督及申訴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學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正。
2.考核成績和體育測試結果等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教育部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內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入選專業報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3.西安交大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4.西安交通大學強基計劃的招生錄取工作接受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學校監督舉報電話為:029-82668249,舉報郵箱為:jwb@xjtu.edu.cn。
九、咨詢及聯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49
咨詢電話:029-82668320
傳真:029-82668322
電子郵箱:xjtu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網:http://zs.xjtu.edu.cn/
強基計劃報名網: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十、本簡章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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