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考生檔案
2021-03-15 13:24:58網絡整理
二、考生檔案
1.考生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其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高考成績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材料、體檢信息、志愿信息、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內容。考生電子檔案須與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體檢表、考生各科考試成績等紙介質材料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
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高招辦)根據教育部規定的招生信息標準和有關要求制定考生電子檔案信息采集辦法。各區招辦、各中學等報名單位按照教育部信息標準和我市有關規定采集考生報考信息,并做好信息的審核確認、匯總整理等工作,確保考生信息的完整、準確、真實、規范。
2.考生的紙介質檔案組建工作由各區招辦按照我市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應屆高中畢業生的紙介質檔案由考生報名所在中學負責組建,其他考生的紙介質檔案由各區招辦負責組建。符合我市加分項目考生的證明材料應裝入考生紙介質檔案。
考生電子檔案庫和紙介質檔案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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