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臺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
2021-01-21 12:41:40網絡整理
日前,湖南省教育廳印發《湖南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辦法》所稱的公費師范生是指在湖南省招收的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和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
《辦法》規定,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享受國家統一的生活費補助政策,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范圍。優秀公費師范生可享受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建立“動態調整、周轉使用”的事業編制統籌調劑使用制度有關要求,通過優先利用空編接收等辦法,在現有事業編制總量內,妥善解決公費師范生到公辦中小學任教所需編制。鼓勵市州積極開展市級師范生公費教育,重點培養專科層次的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所需經費由市縣財政統籌落實。
各級各部門要按要求落實鄉村教師人才津貼、鄉鎮工作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優惠政策,吸引公費師范生畢業后到鄉村中小學任教。
《辦法》要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根據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統籌考慮所屬學校開齊開足課程對師資的需求和鄉村中小學編制使用等情況,確定公費師范生年度需求計劃及學科分布,經縣級人民政府同意,于每年12月底前,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審核匯總后,統一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會同省財政廳等部門統籌制定年度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需求計劃和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招生計劃,確保招生培養與教師崗位需求有效銜接。
其中,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有關政策和要求,實行提前批錄取。
省屬高等院校招收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分兩種模式錄取,高中起點公費定向師范生安排在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錄取;初中起點公費定向師范生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從應屆初中畢業生中錄取。
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分四種模式進行培養
(一)初中起點本科層次公費定向師范生采用二·四分段的培養模式。學生入學后前2年注冊中職師范類專業學籍。中職階段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培養學校頒發中職層次師范類專業畢業證書。同時,參加當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考試成績達到省當年劃定錄取分數線、符合錄取條件的,經正式辦理高考錄取手續后升入本科層次學習4年,招生計劃納入當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計劃。本科修業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條件的,由培養學校頒發四年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對于當年參加了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考試成績未達到省當年劃定錄取分數線的學生,原簽訂的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終止,培養學校不再進行后續階段培養。
(二)初中起點專科層次公費定向師范生采用五年一貫制專科的培養模式。
(三)高中起點本科層次中小學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養模式。
(四)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養模式,由本科院校會同有關高職院校、企業聯合培養。
公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和畢業后須按照有關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一律不得轉學,不得轉為非公費定向師范生,原則上不得轉公費定向師范專業。
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部屬師范大學和省教育廳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畢業后原則上回湖南省公辦中小學任教,并承諾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到城鎮學校工作的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服務期內應到鄉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經省教育廳同意,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可以在省內中小學校間正常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辦法》規定,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由于志愿到中西部邊遠貧困和少數民族地區任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回省內任教的,應屆畢業前可申請跨省就業,經所在學校、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跨省就業手續。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在服務期內申請跨省就業的,參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按照工作調動辦理。
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省屬高等院校與縣級人民政府簽訂《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畢業后,由縣級人民政府(或委托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協議書約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通過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確定具體服務學校和崗位,落實所需編制。本科畢業生服務時間不少于6年,專科畢業生服務時間不少于5年。
公費師范生要嚴格履行協議,未按協議從事教育工作的,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已經納入編制管理的,不再保留編制內身份,不得未經公開招聘程序直接納入其他事業單位編制管理。
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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