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21年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0-12-05 12:37:57網絡整理
為規范實施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類別與計劃編制
(一)山東省藝術類招生專業劃分為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類、播音主持類、航空服務藝術類、攝影類、其他類共11個類別,其中“其他類”僅限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個別無法對應到另外10個類別的專業使用,相關高校須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一致后向社會公布。
(二)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號第9位的科類代碼“3”為藝術類考生標識。編制招生計劃時,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來源計劃)。除上述高校及相關專業以外的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參照下表明確各專業所屬專業類別,附件中未涵蓋的專業,相關高校須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一致后,確定專業所屬類別。
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山東省2021年藝術類別對應專業目錄
注: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本、專科專業目錄,結合我省藝術類別劃分情況制定對應專業目錄,若有附件中未涵蓋的專業,請有關高校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確定專業所屬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