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對地方高校教育發展支持力度加大
2020-11-24 10:40:42網絡整理
近日,教育部對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大對地方高校支持力度扭轉高等教育發展失衡態勢的建議》進行回復。
答復中指出,教育部支持地方政府在給予本區域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政策支持和資源投入的同時,支持和鼓勵本地其他高校立足本校學科特色和優勢,更加主動地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高整體發展和學科建設水平。
此外,在2020年學位授權審核工作中,擬對服務國家重大需求、落實中央重大決策、保證國家安全具有特殊意義或屬于填補全國學科領域空白的個別新型普通高等學校適當放寬申請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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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671號建議的答復
教政法建議〔2020〕280號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大對地方高校支持力度扭轉高等教育發展失衡態勢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強化“辦人民滿意”高等教育的價值取向
教育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擴大高等教育規模,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東中西部協調發展。截至2020年,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51.6%,進入普及化階段,更好滿足了人民群眾接受高等教育需求。統籌推進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對口支援、省部共建、部省合建等工作,增強中西部高校“造血”功能。
2012年起中央財政專項支持在中西部14省份(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重點建設1所地方高水平大學。2018年,采取部省合建新模式在沒有部屬高校的14個省份(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支持一所地方高校發展,在每校重點支持建設至少2個優勢學科群,對接服務地方主導特色產業發展。
專門安排部省合建中央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合建高校大型系列研究設施建設,加快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區域示范性強的高水平大學。啟動高校銀齡教師支援西部計劃,首批從教育部直屬高校遴選100多名退休教師支援塔里木大學等西部高校。大力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平,消除社會對地方高校畢業生就業中存在的“身份等級”歧視,促進大學生高質量就業。
持續要求各地各高校嚴格遵守和執行“三嚴禁”(即嚴禁發布含有限定高校范圍等字樣的招聘信息;嚴禁發布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性別、戶籍、學歷等歧視性條款的需求信息;嚴禁發布虛假和欺詐等非法就業信息,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四不準”(即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等規范要求。
二、關于強化中央對地方高校的財政支出責任
中央一直高度重視地方高校發展,不斷加大對地方高校財政支持力度,通過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等途徑支持地方高校尤其是中西部高校的基礎能力建設。
2016年財政部、教育部聯合印發《關于印發〈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6〕72號),專項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預算撥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撥款水平,推動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內涵式發展,支持地方推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等。在資金分配上采取因素法以省為單位進行分配,引入貧困因素、財力困難因素等指標向中西部、東北地區傾斜。在資金使用上賦予地方較大的自主權,地方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支持當地高等教育事業發展。財政部、教育部每年根據各省份各項國家資助政策的名額及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分擔比例,下達地方高校學生資助補助經費。
2020年,財政部繼續完善落實學生資助政策,并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和薄弱環節傾斜,要求各地發揮省級統籌作用,進一步提高資助的精準度。
三、關于強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力度
教育部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大力推動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激發辦學活力。2017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出臺《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教政法〔2017〕7號),擴大高校在學科專業、編制崗位、進人用人、職稱評審、經費使用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破除束縛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已放權31所高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授權上海市在“兩校一市”教育綜合改革試點框架下,開展目錄外應用型本科專業設置省級審批試點。大多數省份高校教師教授和副教授職稱評審權已全面下放至本科、高職院校。教育部直屬高校全部獲得一定外事審批權,指導推動各地讓更多地方所屬“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外事審批權。
印發《關于抓好賦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教黨函〔2019〕37號),在劃清底線要求基礎上,為科研人員解除“后顧之憂”。推進科研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試點工作,推動高校研究制定校內杰青“包干制”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與科技部簽署《科教協同工作協議》,遴選部分高校開展“綠色通道”改革試點,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簡化科研項目申報和過程管理,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各地立足實際積極探索,在人員總量管理、自主招聘教師、績效工資改革等方面出臺有力舉措。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指導督促高校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加強學校理事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術委員會等制度建設,提升高校治理水平和能力。
四、關于強化“雙一流”計劃高校的動態調整
2015年,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國發〔2015〕64號),明確提出以國家重大需求為導向,加強學科布局的頂層設計和戰略規劃,重點建設一批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優勢學科和領域。遴選以學科為基礎,以具備沖擊世界一流的水平為基本條件,體現扶強扶優,同時兼顧區域發展戰略,支持特色建設,發揮區域帶動作用,重點扶需、不搞平衡。首輪確定140個建設高校、465個建設學科開展特色建設、整體推進。2020 年首輪建設結束后將根據期末建設成效綜合評價結果等情況,結合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與規劃,堅持質量、水平與需求相統一,動態調整下一輪建設范圍,總的考慮是堅持一流目標、突出服務國家重大需求的建設導向,不搞全覆蓋,不搞終身制,不搞安排照顧。教育部支持地方政府在給予本區域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政策支持和資源投入的同時,支持和鼓勵本地其他高校立足本校學科特色和優勢,更加主動地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高整體發展和學科建設水平。此外,在2020年學位授權審核工作中,擬對服務國家重大需求、落實中央重大決策、保證國家安全具有特殊意義或屬于填補全國學科領域空白的個別新型普通高等學校適當放寬申請基本條件。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大對地方高校支持力度扭轉高等教育發展失衡態勢的建議”具有前瞻性、現實針對性,對教育部的工作很有啟發。下一步,教育部將深入研究,不斷完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在政策、經費、項目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對地方高校支持力度,擴大和落實地方高校辦學自主權,推動地方高校更好更快發展。
感謝你們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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