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高考報名安排(2)
2020-10-27 09:34:30網絡整理
確認要求
完成網上個人信息填報并繳費的考生本人持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往屆考生需持高中畢業證、京外高中就讀應屆考生須持就讀學校開具的證明及思想品德考核意見,在職職工還須持單位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和地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
考生必須完成上述三個階段且通過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后,方能參加北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考生報名信息是考生電子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將用于高校招生錄取及錄取后學籍注冊,考生須確保本人高考報名信息準確無誤。高考報名信息在報名資格確認后不得更改。
三、報名有關事項說明
01
報考考試類型分全國統一招生考試(以下簡稱“統考”)及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單考”)兩種,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只能報考統考,其他考生可任選一種。
統考考試科目 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參加本科錄取的考生還須根據擬報考高校(專業)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
本科錄取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成績和選考的3門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按《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方式的通知》要求折算后的成績)構成。
高職(專科)錄取采用“統考+合格性學業水平考試”招生模式,高考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成績組成,招生高校根據各專業培養需求從合格性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選定2門,所選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生成績需達到合格。不參加本科錄取只參加高職(專科)錄取的考生可以不報考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
單考考試科目 的設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公共文化課;“X”指招生學校根據不同專業要求設定的綜合專業課一科或專業基礎課、職業技能課兩科,考試內容和考試方式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并根據專業特點及培養要求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卷。
02
統考和單考的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計〔2018〕20號),從2021年起,統考英語增加口語考試,口語加聽力考試為英語聽說考試,共計50分,英語科目總成績滿分值150分。
統考英語聽說考試與筆試分離,一年兩次考試,取聽說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英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英語聽說實行計算機考試,第一次考試于2020年12月12日進行,第二次考試于2021年3月進行。
其他外語語種考試使用全國卷,聽力考試一年兩考,取聽力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外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考試時間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03
統考考生在選報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時,所選報科目須已通過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2019年及以前的會考成績須不低于C等級,京外高中就讀考生須通過北京市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證)方可報考。
04
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體育專業考試、英語聽說考試、外語(非英語)聽力考試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期進行,符合條件擬報名參加相關測試的考生須選報相關項目并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