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問答:信息公開公示
2020-07-22 10:13:06網絡整理
第六部分 信息公開公示
65、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發布的內容有哪些?主要通過什么渠道發布?
答:(1)發布的內容主要有:招生政策規定、高校招生資格、高校招生計劃、高校招生章程、高校各種特殊類型招生測試合格名單、享受優惠加分的政策類別及獲得相應資格考生名單、藝術統考合格考生名單、全省高考分數段統計情況、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平行志愿投檔分數線、填報志愿和錄取時間安排、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錄取考生名單、近年在湘招生院校招生投檔歷史資料、違紀舉報辦法、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查處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相關信息等。
(2)發布的主要渠道有: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工作網(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http://www.hneeb.cn)、湘微招考微信公眾號(ID:hunan-zhaokao)、《教育測量與評價·高校招生計劃專刊》和《教育測量與評價·高考志愿指導專刊》。
另外,還提供考生高考成績和錄取動態查詢的方式:
一是網站查詢:①登錄“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hneeb.cn),考生輸入考生號和密碼,可查詢高考成績和錄取動態。②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臺”(考生版)( http://www.hneao.cn/ks),考生輸入考生號和密碼,可查詢高考成績。
二是微信查詢:湘微招考微信公眾號(ID:hunan-zhaokao)。
三是短信查詢:①高考成績查詢方式為:湖南移動用戶發送“CJ#”加“考生號后10位”(如CJ#0102030405)到1065899261;②高考錄取狀態信息查詢方式為:湖南移動用戶通過發送“LQZT#”加“考生號”的后10位(如:LQZT#0102030405)到1065899266查詢。
66、考生如對自己的高考成績和錄取結果有異議應如何申訴?
答:(1)根據我省規定,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后,考生如對本人分數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核高考成績的準確性。申請復核的事項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為考生本人答卷(答題卡)、掃描圖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漏評、漏閱等;小題得分是否漏統、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方面。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試卷,評分標準、評分細則的寬嚴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考生不得查看答卷。
需要復核成績的考生須于7月27日17點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請查分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查分),持本人成績復核申請表、準考證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應屆畢業生也可在當時報名參加高考的報名點辦理)。復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交,不可代辦。復核結果將于7月31日12時前通過“湖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考生版)”的“成績查詢”功能反饋給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考生可以通過系統打印“成績復核通知單”。
(2)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考生若對自己的錄取結果有異議,應于當批錄取結束以前向當地招生考試部門或直接向省教育考試院反映情況,逾期不予受理。
67、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如果認為所報考高校的招生錄取行為違反招生相關規定的應如何處理?
答: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認為所報考高校的招生錄取行為違反招生相關規定的,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可向所報考高校提出異議、申訴或者舉報。由高校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應當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請人;屬于對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應當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或者專門的招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并按照信訪條例和有關規定作出書面答復。
考生或者其監護人對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釋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級招辦申請復查;對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級招辦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復查。對復查結論不服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向省級招辦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的上級機關提出復核。
68、招生詐騙行為有哪些主要表現形式?如何防范?
答:在招生錄取期間,一些不法分子打著種種幌子,進行以謀取錢財等為目的的招生詐騙活動,一些考生和家長往往輕信許諾,上當受騙。廣大考生和家長應提高防范意識,注意識別招生騙子的詐騙伎倆。
伎倆一:冒充高校招生人員行騙。騙子自稱為某高校招生人員,攜帶有某高校招生宣傳資料,見了考生和家長,滔滔不絕地吹噓,誘騙學生和家長填報志愿。取得家長信任之后,又強調錄取的難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幫忙。家長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結果上當受騙。
防范提醒:錄取工作全部實行異地遠程網上錄取,通過計算機網絡傳輸信息,按志愿和分數由計算機來排序投檔,不受任何人為因素影響。
伎倆二:混淆教育形式蒙騙。高等教育的辦學形式是多樣的。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普通高校招生與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網絡教育等不同招生類型,拿自考助學班、網絡教育班的入學通知書蒙騙考生及家長。
防范提醒:網絡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普通高等教育有區別,入學門檻較低,網絡教育、自學考試等形式不需要高考分數即可就讀。招生騙子最容易在這個問題上打考生和家長的主意。高校《招生章程》注明了招生學校的校址、辦學層次、辦學類型、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等重要信息,考生和家長只要詳細查閱,就能避免上述混淆概念的欺騙手段。
伎倆三:聲稱“低分高錄”哄騙。騙子自稱是招生院校或省招辦某領導的熟人、親戚,聲稱自己有辦法讓不夠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錄取到本科一批院校,只上了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錄取到本科專業,從許多考生手里騙取大量錢財。
防范提醒:省教育考試院嚴格執行批次錄取分數線和有關政策,不錄取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考生;除了國家和我省規定的照顧政策外,沒有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權。
伎倆四:謊稱“內部指標”誘騙。有不法分子通常把自己“裝扮”成某高校的招生負責人、工作人員,或吹噓自己神通廣大,與高校領導有“關系”,可弄到高校招生的內部指標等。
防范提醒:我省實行網上遠程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下達的招生計劃,即便是招生院校投放到我省的機動計劃,也只能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
伎倆五:假冒軍校招生詐騙。近年來,軍隊保衛部門與地方公安機關連續破獲多起假冒軍隊院校招生詐騙案件。一些考生家長心存僥幸,希望花錢托人找關系上軍校,結果造成“財學兩空”。
防范提醒:軍校招生沒有計劃外名額,軍隊和武警部隊不允許任何個人私自攜帶招生公文,招生過程不存在向考生或家長展示公文這一環節。有關軍隊院校招生的詳細信息,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網站等查詢。
伎倆六:以“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為幌子行騙。一些騙子利用特殊類型政策,聲稱可以搞到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然后拿假資格證書蒙騙考生家長。
防范提醒:具有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的高校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網站公布了特殊類型招生章程,獲得資格的考生均在該網站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具備錄取資格。
伎倆七:利用所謂假“預科生”進行詐騙。國家規定不允許超計劃、無計劃招生,以假“預科生”名義進校后不能辦理錄取手續,不能電子注冊和取得學籍,近幾年少數高職高專院校,承諾“先上車后買票”,“專科進本科出”。一些不法分子借機而動,四處搜羅生源,向違規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長收取巨額好處費、信息費。
防范提醒:除了省教育考試院外,沒有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可以辦理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手續。按教育部規定,湖南省考生只有經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正式錄取手續,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學籍,畢業時才能獲得普通高校的學歷文憑證書。
伎倆八:利用錄取信息欺騙。每年招生期間,有些騙子住在招生現場附近的賓館,利用家長和考生提供的報名號或準考證,冒充考生家長或親戚,在招生錄取現場咨詢點查詢考生投檔軌跡,鉆家長和考生信息不靈的空子,本屬于正常投檔和錄取,卻向考生家長報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錢疏通關系,考生才被投檔或錄取,并借機向家長收取錢財。
防范提醒:考生不要輕易將自己的身份證號和報名號告訴別人。在錄取過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通過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和當地縣(市、區)招辦查詢自己的錄取結果,只有在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查詢渠道查到的錄取結果才是真實可靠的。
特別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沒有任何人可以“用錢買分數”;沒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權;除了省教育考試院,沒有其他任何機構可以進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輕信招生詐騙分子的花言巧語,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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