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7-18 16:40:28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我校錄取新生按照遠程網上錄取的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第十三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德、智、體全面均衡發展的標準擇優選拔新生。
第十四條 我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考生成績總成績達到各省控制分數線。錄取時,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的考生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進行依次排序。報考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條 我校執行國家及招生生源省規定的加分政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至缺額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視不同情況予以相應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按國家有關收費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按照河南省發改委、教育廳、財政廳下發的《關于對我省普通高校收費標準進行結構性調整的通知(豫發改辦[2004]23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豫教財[2007]74號)》要求, 2020年各專業收費標準為4800元/生/年,住宿費收費標準900-1100/年。
第七章 獎學金及資助措施
第十九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學為主導、助學貸款為主體,獎、貸、勤三位一體聯動助學”的資助體系。其中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措施。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已錄取的新生應該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不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信息,將上報河南省招辦,在錄取庫中予以注銷。
第二十一條 畢業證書: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濮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歸濮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濮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二零二零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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