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3)
2020-07-10 12:10:45高考網整理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以及書本費等。按照河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學費標準,本科專業收費:文科類4400元/生/年,理科類5000元/生/年;住宿費:四人間1000元/生/年。收費標準如果省發改委制定新的標準,以最新公布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八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 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綜合表現優異的,經評定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貧困新生可通過“綠色通道”入學,學生在校期間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資助措施。
第九章 畢業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校期間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符合畢業要求的畢業生,學院將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學院將授予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第十章 就業優惠政策及其他
第三十條 公安專業畢業生根據人社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97號)和《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的文件精神和河南省關于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招錄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經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治考察,合格的錄用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普通(非公安)專業畢業生按國家規定政策就業。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71-56817119 56817120
電子郵箱:jyzsb@hnp.edu.cn
網址:http://xsc.hnp.edu.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與國家招生政策相沖突,以國家招生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河南警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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