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國語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7-05 06:03:31高考網整理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英文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八條 依據學校學科專業特點,除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不組織高考外語口試的省份外,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廣西壯族自治區考生要求達到A等)。外語口試的組織及口試內容和成績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我校不再單獨組織外語口試和專業面試。
第十九條 學校對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文科歷史為A,其他為B及以上;理科要求物理為A,其他為B及以上。考生進檔后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二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稒n考生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在該省公布的相關要求,按其高考改革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學校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高校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新疆協作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生、國家專項計劃和港澳臺聯考計劃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公布的當年招生簡章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按教育部規定,經北京市物價局批準,我校本科專業的學費標準是: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費為6000元/學年;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35000元/學年;外交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北外三年的學費標準是86000元/學年,第三年在基爾大學學費費用按照基爾大學當年相關專業國際學生學費標準執行(參考費用:每年學費約13000英鎊,生活費約9000英鎊);其他專業學費為5000元/學年。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收費標準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學校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學年750—1200元。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專業介紹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獎學金及資助政策等信息詳見我校學生處網站。
第二十六條 學校網址:http://www.bfsu.edu.cn,本科招生網址:http://joinus.bfsu.edu.cn,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bwzsb@bfsu.edu.cn,咨詢電話:010-88816254、010-88816481,招生監察辦公室電話:010-88816259。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培訓和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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