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章程
2020-07-04 12:44:34高考網整理
梧州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梧州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171
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辦學地址:廣西梧州市長洲區三龍大道88號
郵 編:543002
第三條 梧州職業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習形式:全日制脫產。 頒發畢業證的學校名稱及畢業證書種類:梧州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層次畢業證書。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梧州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五條 招生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估,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按照國家招生政策的規定和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制定的招生程序進行。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2020年開設27個專業,招生計劃為3000人。具體是:
備注:
1. 招生對象為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
2. 住宿標準:學院統一安排住宿。4人間公寓宿舍:1200元/人/年;8人間公寓宿舍:900元/人/年。
3. ☆信息安全與管理、電子商務技術、大數據技術與應用(校企合作專業),企業另收技能培訓費5800元/年。
4. 收費以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為準。
5. 實際招生計劃以2020年廣西教育廳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三章 招生機構及錄取規則
第七條 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由黨委書記和院長、其他院領導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監督和組織開展招生工作,及時處理招生工作中出現的需集體決策的各種重大問題。在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組織實施各項具體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錄取程序及要求:
1. 對投檔到我院的應屆、往屆考生一視同仁。招生錄取規則按各省(自治區/市)招生考試院規定的規則錄取,采用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關專業,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計劃未滿可按各省招生相關政策復征或降分投檔錄取,直至額滿為止。
2.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階段被評為市級以上的優秀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取市級以上科技發明創新或科技競賽二等獎以上的考生;有體育或藝術特長的考生;參加當年高考并符合錄取條件的退伍軍人或軍烈屬子女;臺屬及僑屬子女等。
3. 外語要求:英語,不再進行口試。
4. 無男女生比例和民族類別限制。
5. 錄取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標準執行。
6. 學院視錄取專業生源情況,可對專業計劃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