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7-04 12:08:11高考網整理
桂林旅游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總則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二、組織機構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由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和檢查。
三、學校性質、校址
學校全稱:桂林旅游學院
部標代碼:11837
辦學性質和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和學制:本科(4年) 專科(3年)
學校地址:廣西桂林市雁山區良豐路26號 郵編:541006
學校網址:http://www.gltu.cn
招辦網址:http://zsbgs.gltu.edu.cn/
四、錄取規則
我校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錄取,具體規則如下:
1.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報讀的第1專業順序錄取,直至該專業滿額為止。如考生報讀的第1專業生源已滿的,再按其報讀的第2專業錄取,依次類推。如果考生報讀的所有專業均已滿額,學校則參考考生“是否服從調劑”欄中選項,若考生填報“服從調劑”,則學校將分析其成績構成及報讀專業情況,調劑到相關或相近的專業,若考生填報“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2.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3.對于報考藝術類(美術類、音樂類和舞蹈類)本、專科專業的考生,我校認定生源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聯考成績(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不再自行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考生的藝術和文化高考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若無特殊規定,廣西區內考生按照綜合分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如遇投檔分相同的考生按藝術類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藝術類聯考成績如再相同按單科順序從高到低錄取,科目順序依次為專業成績、語文、外語、數學。廣西區外考生按照藝術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如遇同分的考生均按單科順序從高到低錄取,科目順序依次為總分、語文、外語、數學。
4.在錄取過程中,總分相同的考生(不含藝術類專業),文、理科類均按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確定名次,即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
五、部分專業的錄取要求和建議
基于用人單位要求,及學生畢業后的就業考慮,提出如下要求和建議:
1. 空中乘務(專科)專業:男生身高不低于173厘米且不高于183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且不高于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女生視力達到0.5以上,男生視力0.7以上(不戴眼鏡),無色盲、色弱、斜視,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
2.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科)專業: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3厘米且不高于183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且不高于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
3. 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科)專業: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且不高于183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且不高于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轉氨酶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陰性,該專業對英語基礎要求較高。
4. 英語(本科)專業:除江蘇省其余各省考生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需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江蘇省考生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需達到80分以上(含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