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26 19:31:42高考網整理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安排專業。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原則,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最低等級要求為BB。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照選測科目等級、政策性加分者、語文、數學、外語確定優先錄取順序。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招生錄取按照生源省相關招生錄取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新疆吐魯番對口援疆扶貧定向、南疆計劃、內地新疆班、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港澳臺、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類別,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設計學類考生,須省統考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劃定的相應批次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有明確投檔規則的省份,按該省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省份,按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含優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省統考成績高者、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外語成績高者。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各類優惠政策加分。
第十八條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學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受相關崗位對畢業生身高限制影響,建議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女生身高在1.58米及以上。除部分專業外(具體見各省公布和我校相關招生簡章),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外語教學內容安排教學。
第十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四章 招生專業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條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當年核定的標準執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并對其實施經濟資助與成長扶助相結合的“雙助計劃”,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在國家設置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之外,還設有綜合獎學金、核動力獎學金、中國鈾業獎學金等各類獎學金。對臨床醫學專業設置競爭性獎學金, 50%學生免學雜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南華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學校鼓勵優秀學生在學習主修專業課程的同時,按規定申請修讀其他專業的課程和申請獲得輔修證書、雙學位。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本章程由南華大學招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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