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輕化工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5 21:20:30高考網整理
第二十條 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1.學校以各省(市、自治區)藝術體育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為準招收考生。
2.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在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各省(市、自治區)控制線的基礎上,對進檔考生實行志愿優先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出現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有的省(市、自治區)有其他規定,則按其規定執行。
3.學校音樂表演專業的鋼琴與器樂方向只招收考鋼琴、單簧管、薩克斯、二胡、小提琴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 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等省(市)錄取辦法,學校按照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按照屬地化原則,學校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收取學雜費。每年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若有變更則以四川省物價局批文為準。
第二十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按照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及相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1.學校網址:http://www.suse.edu.cn;
2.招生網址:http://zjc.suse.edu.cn;
3.招生咨詢電話:0813-5505999、5505678(傳真)。
4.學校在招生就業處網站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六條 學校未授權任何中介機構及個人進行招生工作。學校紀委辦公室投訴電話:0813-5505625。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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