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銀杏酒店管理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6-25 20:30:23高考網整理
第十七條 體育、藝術特長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嚴格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
第十九條 對于按專業類錄取的新生,入學前需按要求向學院提交預讀專業申請,原則上進校后先按預選專業進行培養。
第二十條 錄取后,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與非藝術類、非體育類專業不能互調。
第二十一條 入學后,學院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第二十二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凡完成本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由成都銀杏酒店管理學院具印頒發教育部認定、教育部學信網可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成都銀杏酒店管理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等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凡已錄取的考生不得換錄”,故學院錄取的考生,經學院招生錄取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一律不予退檔。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法規,學生入學需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代扣代繳費用,學院嚴格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
第二十五條 為保障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不斷創新豐富資助形式、拓展資助渠道,現已形成以獎、助、貸、勤為主的資助幫扶體系,為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第二十六條 考生須在報名信息中向當地招辦提供準確、有效的聯系電話,并在錄取期間保持電話暢通,以便必要的聯系。因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錄取遺留問題由考生自行負責。
第二十七條 學院網址為www.yxhmc.edu.cn,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仔細閱讀學院有關招生政策。
第二十八條 除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統一公布的錄取信息外,學院將在校園網(www.yxhmc.edu.cn)上公布錄取結果,并在相關批次錄取結束20天內下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具體實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不收取任何與招生相關的額外費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學院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并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8)87979300、87979220、87979000
傳 真:(028)87979220
網絡咨詢:(QQ號)1120223558、232554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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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銀杏酒店管理學院(微信號:YXJDGLXY)
電子郵箱:yxzs@yxh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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