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4 21:08:18高考網整理
阿壩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全稱為阿壩師范學院,英文譯名為Aba Teachers University,學校代碼為10646。
第二條 學校地址為四川省汶川縣水磨鎮佛山大道。
第三條 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本科學院。學校以普通本科教育為主,兼有普通?、各類成人本?平逃
第四條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在校修讀期間,修完教學計劃所列課程并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由阿壩師范學院頒發《阿壩師范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和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學校紀委電話:028-62332717。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開展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設立由紀委和其它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信訪、違規舉報接待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對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各種違紀、違規與違法案件提出處理意見,并對處理結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統籌考慮各。ㄊ、區)高考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生源情況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我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我校來源計劃由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建議方案,經學校審定,并報經四川省教育廳和教育部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在四川省和其它。ㄊ、區)的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同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與《阿壩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中發布。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的相關規定,我校預留不超過今年本科計劃1%的計劃,用于調劑各。ㄊ、區)生源不平衡的狀況。我校承諾預留計劃的使用將嚴格按照我校錄取規則進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