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工業大學2020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2)
2020-06-24 18:29:45高考網整理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一)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時采取“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
(二)內蒙古自治區外其他省市考生錄取采用“分數優先”的方式錄取,即在同一個學校志愿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
(三)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部門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錄取和專業安排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文科依次比較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理科依次比較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在招生范圍內擇優錄取。
(四)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專業課成績達到統考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所報志愿,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 =[考生文化課成績×60%]+[考生專業課成績×40%])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依次比較文化課投檔總分、藝術統考或聯考成績、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在招生范圍內擇優錄取。
(五)我校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按該省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在其他未限定錄取規則的省錄取時按我校在自治區內的錄取辦法執行。
(六)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應試語種為英語;報考德語專業的考生,應試語種為德語或英語。英語或德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100分以上。
第十三條 建筑學、城鄉規劃及風景園林專業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條 錄取的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由于身體原因,對不適合其報考的專業按規定進行合理的調整。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按規定對其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校學生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視情節嚴重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學校對考生的應試語種原則上不予限制。但受現有師資、設備等條件的限制,除開設日語課、俄語課外,新生入學后一般按照英語組織外語教學。部分專業的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具體參見當年公布的學校招生專刊。
第十七條 經教育部批準,學校2020年繼續招收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原則參見《內蒙古工業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第十八條 我校少數民族本科預科學制為一年,預科一年后的錄取與選拔執行教育部教民[2005]5號文件規定,專業分配按內蒙古工業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內蒙古工業大學新生學費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并通過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
第二十條 內蒙古工業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獎貸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參見當年學校招生專刊或招生網站。
第二十一條 內蒙古工業大學網址:http://www.imu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imut.edu.cn/,電子信箱:zsb@imut.edu.cn ,咨詢電話:0471-6576346。
第二十二條 內蒙古工業大學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內蒙古工業大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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