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4 17:55:34高考網整理
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依法辦學、陽光招生的要求,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2020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重慶財經職業學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20年全國統一招考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財經職業學院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高職(專科)
第六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西段2號,郵政編碼:402160。學校無其他分校和聯合辦學點。
第七條 學歷證書頒發
學生修完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八條 辦學基本條件
學校位于重慶市永川區城區,占地710畝,現有全日制在籍學生10500余人,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學生公寓、學生食堂、標準田徑運動場等設施齊全。學校師資力量雄厚,其中正高職稱22人,副高職稱68人,博士、碩士研究生223人;擁有重慶市首批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重慶市首批高職院校“雙師型”名師工作室1個,重慶市技能大師工作室1個,重慶市級教學團隊4個;擁有全國黃炎培職業教育獎杰出教師、全國職業院校信息化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現代學徒制專家庫入庫專家、重慶市名師、重慶市教書育人楷模、重慶市優秀教師、重慶市優秀教育工作者、重慶市教育改革專家委員會專家、重慶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師、重慶市會計青年英才等20余人。
第三章 招生機構及監督機構
第九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制度,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
學校招生就業服務中心下設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紀檢監督
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學校設立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的招生監察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招生工作相關的信訪、投訴和申訴。監督電話:023-49655436。
第四章 招生對象、范圍、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
已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普通文理科考生。
第十三條 招生范圍及計劃
學校2020年面向重慶、四川、海南、貴州、甘肅、內蒙古、河南、山西、安徽、陜西、云南、廣西、江西、湖北、河北、吉林、福建、廣東、青海、西藏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普通高職(專科)學生4594名。分省分專業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試院)公布的重慶財經職業學院計劃情況及說明。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
學校嚴格按照重慶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和重慶市教委有關文件及規定收費。學費5000-6500元/生·學年,住宿費500-1200元/生·學年,書本費600 元/生·學年(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實際收費標準以市物價主管部門最新核定的標準為準,學校分別在本校招生信息網(http://cqcfezs.university-hr.cn)、財務與資產管理處網站(http://cwzcgl.cqcfe.com/article_103140.html)和繳費現場進行公示。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