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文理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17:07:06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十六條 費用標準與收取
1.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費用。如果按學年制學費準備,大致可歸納為按學年制學費標準大致為師范類3125-5175元/年,普通類3700-6875元/年,藝術類4500-11500元/年,體育類4000-8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學費28000元/年。學校已實施按學分收取學費,嚴格按照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及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2.學校住宿實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費標準為600-1200元/年·人。
3.因故退學,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七條 入學與注冊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所在二級學院請假,由二級學院統一匯總后報招生就業處和教務處備案。請假期限一般不得超過15日。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報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學生放棄入學資格,由學生本人承擔所有后果。
2.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3.新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15日內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 資助政策
學校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構建了“獎、助、貸、勤、補、減”六位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獎助學金種類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綜合獎學金、學校創新創業獎學金等。其中部分獎助學金標準如下: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國家助學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綜合獎學金:特等2000元/年、一等1200元/年、二等600元/年;
創新創業獎學金:一等10000元/年、二等5000元/年、三等3000元/年。
2.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到已經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當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3.針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出臺了學費減免政策,以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4.學校設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新生順利入學。
5.校內設置多種勤工助學崗位,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儉學的機會。
6.校內設困難新生入學補助、臨時困難補助等,努力做到讓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資助,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學校地址:重慶市永川區紅河大道319號; 郵編:402160;
學校網址:http://www.cqwu.edu.cn
招生網址: http://zb.cqw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 (023) 49891968(兼傳真),49891969。
第二十條 學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事宜請直接向學校招生部門咨詢,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將不承擔責任。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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