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財經大學紅山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11:22:12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按照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保持數量穩定的原則,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最終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分別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訪問南京財經大學紅山學院網站查詢。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院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0.5%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錄取進檔后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并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順延錄取。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優先考慮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英語專業只招英語科目的考生,要求英語成績較好。考生進校后,各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三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四條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按照傳統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五條江蘇省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計算錄取分,考生報考我院兩門選修科目測試需達到CC級及以上等級,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第十六條學院原則上承認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排序,參與專業安排。
第十七條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專業志愿按“分數級差”的方式錄取,第一至第二專業志愿級差分為2分,第二至第六專業志愿之間的級差分均為1分,第六志愿與服從專業調劑志愿之間的級差分為1分(有專業志愿的優先級高于服從志愿)。當投檔分相同時,則按數學、語文兩門科目的分數(江蘇省含附加分,下同)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則分別按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逐一進行專業排序,直到分出差異為止。
第十八條學院各專業選考科目組要求及錄取信息以當地。ㄗ灾螀^、直轄市)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時,學院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專業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條學院本科專業的學費和住宿費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1.學費標準:14000元/生·學年;2.住宿費標準:800-1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一條學院通過新生獎學金和其他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院,并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就讀校區與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二條學生一年級在橋頭校區就讀,待高淳校區具備辦學條件且履行辦學地址變更程序后,遷入高淳校區學習。
第二十三條學院各專業優秀學生可在一年級第二學期根據本人興趣和意愿提出轉專業申請,達到相關專業基本要求者,二年級起可轉入新選擇的專業學習。
。ň唧w轉專業政策詳見學院教務處網站:http://hs.nufe.edu.cn/j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