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3 06:42:08高考網整理
張家口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張家口學院,學校代碼14458,地址:河北省張家口市橋西區平門大街副19號,郵政編碼:075000。
第三條 學校是一所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普通本、專科。
第二章 錄取原則及招生條件
第四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規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
第五條 根據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無論實行順序志愿還是平行志愿投檔比例均為100%,我校不設預留計劃。
第六條 我校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第七條 非藝術、體育類考生,將已投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總分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從高到低錄取。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的,則進行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當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錄取時,服從調劑者調劑到缺額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則進行退檔處理。
第八條 體育類專業使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成績,錄取時要求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該批次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分數線,并符合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招生要求。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規則,在已投檔范圍內,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體育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錄取,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加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從高到低錄取,所有成績均相同,則全部錄取。
第九條 藝術類專業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招生要求。藝術類專業使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應類別藝術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依據。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在已投檔范圍內,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錄取,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從高到低錄取,所有成績均相同,則全部錄取。
第十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文件規定精神執行。
第十一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有規定精神執行。
第十二條 助產學專業適合女生,男生謹慎填報;英語和翻譯專業僅限英語考生報考;非外語專業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建議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三條 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由張家口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的本(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張家口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六條 咨詢熱線:0313—8161803 8161730。
學校網址:http://www.zj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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